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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吗?   咨询人:    发表于:2017/3/18 20:12:00
    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吗?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如有法律援助需要,请按如下规定向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非通知辩护、非通知代理的刑事诉讼案件,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二)非刑事的诉讼案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三)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案件),向办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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