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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砍林木被处罚,纠纷仍存靠调解
自2008年始,径尾村某小组村民陆续到新丰江林管局反映其小组自种的林木被他人滥砍并种上柑桔,当时新丰江森林分局经调查取证后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罚,但由于小组村民要求被侵占土地恢复原貌并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故纠纷一直未成功调处,成为一宗历史遗留案件。
自新回龙司法所接到村民报案后,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主动出击,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经查明,径尾村村民在暂由村委会代管的集体山地进行开发种植柑桔时,在未经小组同意的情况下越界开发、使用,侵占了新屋小组的利益。
司法所在详细摸清掌握这一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后,积极组织协调林业站、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因双方意见严重分歧均调解未果。司法所意识到该村是合并村,情况较为复杂,而且又是历史遗留问题,想要调处成功难度很大,必须要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
2017年9月,司法所再次组织协调林业站、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召开联席会议。会议上,司法所通过讲法律、摆证据、说道理等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并签订了《租赁合同》。至此,这起历经了多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理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也终于放下了压在心头的大石。
(文字撰稿: 图片摄影: 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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