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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做客人民网谈司法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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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这里是人民网《高谈客论》栏目。本期节目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欢迎熊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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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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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们说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高峰期。通过这段表述,我们可以看到全面深化改革其实是进入到一个深水区了。去年,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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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司法行政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改革非常重视,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4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司法部汇报,审议通过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听取汇报之后,都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为我们提供了重要指南。
从司法部的角度来讲,2016年确实是司法行政改革措施出台的高峰期。这一年,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的这些决策部署,把改革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央确定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有16项,司法部在这一年先后出台了21项有关司法行政改革方面的文件和措施。同时,加强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的督导、落实,按照中央部署,组织对四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统一督导。可以说,2016年中央确定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截至目前,三中全会部署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正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有序推进。 -
主持人
听到熊部长刚刚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司法部去年的改革是非常深入的,出台了21项改革措施,对中央要求的四项改革措施进行了督导。我们也知道,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都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一块非常关注,司法部对于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方面又有哪些新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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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制度改革、律师队伍建设。这些年,律师行业发展很快。去年一年,全国的律师和以前相比,增加了3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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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增加的数量是大还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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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这个数量已经很大了。去年一年律师增加了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增加了2千多家。截至2016年底,全国律师达到了32.8万人,律师事务所达到了2.6万多家。过去,小平同志曾讲过,在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建成小康社会,其中有一个指标就是律师要达到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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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为什么说小康社会律师要达到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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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依法治国、法治的进步程度是小康社会一个重要指标。小平同志提出,中国要实现现代化,要建成小康社会,律师数量要达到30万。我们现在已经达到了这个目标。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律师制度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律师执业的权利,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种延伸。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
主持人
律师就是咱们中国依法治国的形象展示,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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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是一个窗口,当然不一定准确,也相当于晴雨表。律师工作、律师事业的发展程度,是反映这个国家依法治国状况的重要标志。中央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很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改革的决定,都对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把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作为很重要的内容。按照中央要求,这几年,中央层面,各个地方,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都做了大量工作。“两院三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专门联合出台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权利保障各个方面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总的来说,这些年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比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好转,这也反映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进步。当然,我们也说,推进起来也会有个过程,也还存在一些反映,有些时候律师权利还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尤其在一些个别案件中。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根据实际情况,下一步要在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第一,建立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层面已经成立了联席会议,全国相应的省、市、县都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中间反映的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也包括要处理一些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案事件。今年上半年,全国都要把这项制度建立起来。第二,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过去有人反映,文件都有了,关键是该怎么保护律师执业权利。比如,法院找哪个部门,公安找哪个部门,有时候部门不确定;多长时间反馈,多长时间给结果,这个不明确。 -
主持人
让律师找的部门更加明确,时间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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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对。通过这种机制,找哪个部门,怎样的流程,多长时间答复,就明确了,这样把中央的有关决策落地了。这项工作从中央层面来讲,司法部和中央相关部门,都达成了共识,目前有关规范性的文件正在会签,这样就可以保证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案事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置,确实把律师执业权利这项工作落地。
第三,要求各地的律师协会,都要建立维权中心。 -
主持人
让律师有自己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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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对,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娘家”,每个律师协会都建立一个维权中心,有专人来值守,有专门的工作流程。律师执业权利如果受到侵害,可以第一时间向律师协会反映。律师协会通过快速处置反映机制,分别向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反映,如果律师协会觉得有难度的,还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受理律师的维权反映。最近,很多媒体都在报道,这段时间北京、广东各地都陆续建立了维权中心,其他地方正在抓紧建设之中,我们要求3月底之前都要建立起来。
第四,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好的典型和不好的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
主持人
好的去宣传,不好的去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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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就是要通过这样的一个通报制度,向全社会发出一个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强烈的信号,也告诉律师,你的权利有人重视,有人来保障,在全社会形成这种氛围。
第五,加强制度建设。我刚才说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应该说我们现在从制度层面上相对还是比较完善的,主要是落实的问题。但是,另外一个方面,确实制度层面上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我们现在有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做法,在法律层面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说,上海、四川等地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做法等,对这项工作研究之后,要把它固定下来才行,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现在司法部开始启动律师法的修改,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程序,把有关律师权利保障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实践中的有些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进一步加大对律师权利的保障。 -
主持人
刚刚熊部长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司法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采取的一些举措。我想这些举措也是能够很好地让律师的工作变得更加顺利,让他们的工作起码是知道了方向,知道了确定的时间,也知道了应该去向谁进行维权,我觉得这对律师来说是很好的措施。但是,在社会上有很多人对律师还有一些负面的声音,比如,有些人说律师“拿钱不办事”,有人说他并不是依法执业。像这种情况,司法部如何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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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这也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刚刚说过,一个方面是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大家都认识到了律师的作用。律师队伍本身,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好的一面,大家也认识得比较充分。但是,另外一个方面,也确实有极个别的律师,违反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底线。比如说,前段时间,媒体可能也披露了,黑龙江有一个叫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犯罪案件,最近准备移送起诉。这个案件就很恶劣,不仅涉及到违反律师执业的很多规定,欺骗、威胁当事人、乱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了该所的执业证书;同时,涉及大量的犯罪,包括合同诈骗、虚假广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等,还和黑社会有牵连,不仅败坏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而且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些现象尽管是个别的,但是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给整个律师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社会公众本来认为,律师应该是很专业的职业团体,而且是搞法律的,具有很高的法律素质,结果却去干违法犯罪的事。社会公众有时候通过一个案子,或者某一个律师,就质疑律师这个行业。
因此,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也是我们当前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一个方面,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要依法保障,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我们经常讲,律师执业要“守住底线”。这些年,围绕律师队伍建设,司法部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加强了制度建设。围绕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司法部去年修订发布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通过这两个办法的实施,给律师执业划定一些底线,哪些事你是可以做的,哪些事你是不能做的。这是从行政规章来讲。另外一方面,律师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律师协会制定了有关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业规范,从行业的角度,进一步明确律师行为规范,强化律师协会的工作职责,使行业自律规范更加完善。这样,通过行政和行业两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
第二,建立投诉查处工作平台。我们也讲了,要建立维权中心,但是与此同时,也要建立一个投诉中心,基本上和维权中心是同时的。 -
主持人
既要保护律师的权益,也要监督律师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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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比如说,律师收钱不好好办案,或者乱收费,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客户、普通公民也可以投诉律师。这个投诉查处工作平台和维权中心同时建立,也要求今年3月底之前各地律师协会都要建立起来。对于收到的投诉,一经查实之后,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建立律师惩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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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专门负责对律师惩罚、惩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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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司法行政机关的惩戒委员会,主要是行政处罚,比如吊销执照、停业整顿。律师协会是行业处罚、行业处理,有一些规定,比如公开谴责,开除会员等等。当然,惩戒委员会还要吸收其他部门参加,包括公、检、法部门,专家学者等。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第三,建立和完善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披露制度。如果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我们要通过信息平台,通过其他的媒体,曝光出来,以起到警示作用,也起到规范执业行为的作用。试想,某个律师事务所如果经常被曝光,今天乱收费,明天有其他的违规行为,必然会对当事人的选择产生影响。这也就起到了一个规范的作用。
第四,建立健全执业行为通报和司法建议制度。什么意思呢?律师执业有的时候涉及到很多部门,比如律师到法院去,在法院的表现怎么样?法院对这个律师的执业行为特别是他的违规执业行为,可以通报给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甚至可以提出司法建议。例如,扰乱法庭的行为,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的行为,可以通报给律师协会,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理。这样,把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司法建议制度建立起来。 -
主持人
打通了整个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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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通过这些措施,一个方面维护律师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目的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律师队伍在整个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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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更好地建设小康社会,更好地推动中国进步。
下面一个问题是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我们知道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是在逐步地增加,很多人就会说了,将这些服刑人员放在社会上,会不会对人民群众造成一种伤害或者一种危害? -
嘉宾熊选国
社区矫正是一种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只不过,不是我们一般说的在监狱里面服刑,而是在大墙外面、在社会上服刑。这些年,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不断健全,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现在,这几年接受社区矫正的社会服刑人员大概稳定在70万人左右。2016年,全国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8万,办理解除矫正49万人,加上以前留下来的,基本上是在70万人。从社区矫正的效果看,还是比较很明显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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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和监狱比起来,感觉好象监管的力度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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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这正是社区矫正的优势。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这项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把有关的这些衔接配合的制度建立起来,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脱管漏管责任认定等,有力维护了这种刑罚的严肃性。
二是从司法行政机关来讲,全面地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主要工作任务。围绕这三项主要工作任务,各地都要成立矫正小组,基本上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都有一个矫正小组。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成立矫正小组67万多个,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 -
主持人
怎么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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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比如,对生活上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会对他们进行帮扶等。我们成立了很多安置中心、矫正中心、就业中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有事做,参加一定的劳动等。当然也有监督管理,对于有些危险性比较大的,还有电子监控手段,包括戴电子手铐等。对社区服刑人员,平时一般是一周要电话报告一次,每月要见面,通过一系列比较规范的制度,保证社区服刑人员在我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社区矫正和监狱里面的教育改造最大的区别,是普通老百姓会参与进来。比如说,群众可以参与到矫正小组里面来,很多社区志愿者,也都可以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什么不会危害社会呢?一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没有脱离他的家庭,没有脱离他的生活环境,对他是有益的;另一方面,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相结合,可以感化他,教育他,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
主持人
监狱刑罚执行中,很多人说,是不是有钱的人或者有权的人更容易得到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情况。请熊部长回答一下大家的这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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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刑罚执行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最终体现在怎么去执行上,否则就是空谈了。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都是刑罚的变更措施,也是法律规定的。这种措施用得好,对鼓励罪犯好好地接受改造、重新做人,有促进的作用;如果搞得不好,就成了有钱有权的人趁这个机会都减刑、假释出来,就会对刑罚的严肃性,包括公民对法治的信仰程度和依法治国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从中央到各地都很重视这项工作,尤其中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包括怎么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从中央政法委到各地都多次开展检查,保证刑罚严肃公正执行。从司法行政机关来讲,围绕这项工作我们也是大概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树立严格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才我说了,这三项活动都是一种重要的执法活动,所有的活动都要按照法定的条件、法定的程序、法定的方法来进行,这首先是我们要明确的。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主持人
执法的活动一定要在明确的规定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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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这些年,从司法行政机关来讲,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的规范,包括程序规定,减刑、假释的条件,罪犯计分考核的规定,也包括保外就医的条件等。从我们自身来讲,监狱什么情况下提请,提请要经过哪些程序,都有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通过制度建设,为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织起了制度的笼子。
第三,深化狱务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以公开促公正。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情况等,我们也都公开。通过提请罪犯的减刑、假释的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书上网公开,这样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透明、廉洁。这个监督是社会监督。另外,公开之后,还有其他犯人的监督,这样能够很好地以公开促公正。
第四,接受监督,加强监督。加强监督这里面,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方面,检察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在监狱中都设立了派驻机构,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和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等有权监督;对于这些工作,监狱也都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从司法部来讲,我们有警务督察,警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围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来开展,这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
主持人
专门去监督假释、保外就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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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当然,我们对于发生在监狱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
第五,加强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般是什么样程序呢?监狱提出来,最后法院来裁定。我们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和法院的网上办公形成了一个协同办案平台,平台之间是对接的。举个例子,罪犯是要考核的,比如减刑、假释,是通过积分考核,平时表现怎么样,都可以通过信息化查询,避免随意化。所以,通过以上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 -
主持人
司法部在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方面做的工作是让整个法律手段变得非常透明化,也可以看到公平、公正的一面。下一个问题是关于法律援助的,我们知道,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而且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司法部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个改革的重点任务,请问熊部长,如何推进这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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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正如刚才你说的,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一项很重要的职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把中央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各地很重视,中办、国办印发文件之后,全国27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也专门就加强法律援助制度下发了文件,有17个省份,把法律援助制度纳入到本地“十三五”经济发展社会规划,22个省(区、市)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当地的民生工程,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到政府的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考核体系。从司法部的角度来讲,这些年加强法律援助制度,从这么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工作。
第一,法律援助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这个增强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我们进一步把包括损害赔偿的事项、婚姻家庭的事项、因劳动关系请求赔偿的事项等,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包括涉及到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这些特定群体,也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里面来,范围比过去扩大了。第二个方面关于经济困难的标准。法律援助有一个条件,就是经济困难,才能申请法律援助。我们降低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20多个省份,把经济困难的标准,调整到当地的低收入、低工资水平或低保标准的两倍。第三个方面,把刑事法律援助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这几年一个很大的突破,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国2000多个看守所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设立了值班律师,一天24小时有值班律师值班,随时可以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
主持人
这是很大的一个改变,以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是比较少的,目前把它增多了,并且把它纳入到改革的工作当中去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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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对,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法律援助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出钱,就没有责任心,走个过场。法律援助还是要以质量来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取得当事人的认可。所以,我们把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也作为很重要的方面。这些方面,包括我们建立质量标准、建立服务标准、采取第三方质量评估、质量结果公开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第三,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比过去有明显的提高。这和前面是联系在一块,作为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经费怎么保障?队伍怎么建立?现在,法律援助在很多省,都是财政来保证,走政府购买服务、财政保障的路子。据统计,全国90%多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基本上纳入财政预算,有20多个省份建立了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经费保障这一块,这几年比过去有很大的加强。另外,硬件建设这几年有很大的发展,法律援助很多和社会公共法律服务联系在一块,这几年,我们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目前,中部地区法律援助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成率达到94.9%,西部地区达到73.9%,应该说这几年进展还是比较快的。通过这些,我们争取把好事做好,真正做成民生工程,使它更好地惠及百姓。 -
主持人
我们知道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交给了司法行政机关,能不能跟我们介绍一下司法行政机关都做了哪些工作?改革是否有实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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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熊选国
2015年,中央确定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来承担。不是简单地改变选任管理机关,而是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的条件、程序、管理方式和选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更高要求。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等加强协作配合。2016年7月份,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联合召开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举办了培训班,部署在全国开始全面推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工作。截止到今年1月份,全国有26个省份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一共选任出人民监督员15903名,比试点阶段选任的6563名增加了142.3%,这些选任出的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2000多件,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我们的角度来讲,推进这项改革,效果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队伍的结构得到了调整优化。过去人民监督员中,公职人员占的比例比较大,这次改革,就要求人民监督员里面,公职人员占的比例不能超过50%,其他的更多的像律师、社会各阶层的知识分子、普通群众来参与,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民主党派,各行各业的参与,这样确保人民监督员的素质能力符合监督工作的需要。 推行之后,这个结构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上海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中,基层群众占比达到了82.7%,这里面涵盖的有记者、学生、外来民工、全职妈妈等,涵盖面进一步扩大了。北京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公职人员的比例,改革之前是71.4%,现在改革之后降到了40.8%,更多更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到人民监督员这项工作中来,它的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第二个方面,履职抽选工作更加规范。很多地方建立了人民监督员信息库,采取随机抽选的办法,选择抽选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这样保证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的均衡性,也更加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独立开展监督这项工作。另外,还执行回避制度等等,这项工作使他的履职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第三个方面,培训考核更加严格有效。我们要求,人民监督员初任要培训,上任之前要培训,上任之后也还要开展专项培训。这样,使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明确职责是什么?怎么开展工作?培训工作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同时,建立了宣誓制度,人民监督员也要宣誓,有些地方还表彰优秀的人民监督员,增强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
第四个方面,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包括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编制、财政部门推动解决工作机构、履职经费问题,落实相关的保障措施。部分地方司法厅(局)设立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办公室),部分地方在法制处加挂人民监督员管理处牌子,明确工作职责。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或者核拨专项经费,有的地方制定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保障工作开展。
总而言之,人民监督员这项制度改革以后,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认可度比过去更高,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了,效果也比较明显。 -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熊部长来到我们人民网《高谈客论》栏目,和我们分享了司法行政各项改革工作,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改革将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感谢各位网友收看这一时段的《高谈客论》。
(文字撰稿: 图片摄影: 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