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东省河源市司法局 子站连接: 河源法律援助网 | 河源市律师网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查看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www.365365.com>> 基层司法>>工作动态>> 正文

司法部首次发布三个公证指导性案例

作者:市局基层科 转载自:司法部 点击数:275  录入时间:2017/12/29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司法部首次发布三个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指导性案例。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三个指导性案例收录的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提存公证、出租方单方收回租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经过司法部严格筛选和研究论证,都涉及新情况的处理或新法律的适用。案例中明确的有关公证办理方法,不仅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类似公证业务有指导作用,而且可以告诉人民群众什么事情可以办公证,公证作用效果是什么,指导公证机构依法规范办证,确保公证质量。

公证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人民群众身边值得信赖、值得依靠的重要法律服务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在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领域,诸多新型公证业务应运而生。办好这些新型公证业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具品质的法律服务,能够有效维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家庭关系,保证民生福祉,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充分实现。此举也体现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

据悉,今后司法部还将在知识产权、金融、司法辅助等领域常态化发布指导性案例。

 

(文字撰稿: 图片摄影: 编辑:市局基层科)

上一篇:司法部修订发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下一篇:陈建辉副局长率队到连平县司法局调研督导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