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2018-01-12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管理办法(试行)
- 2018-01-05河源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公示
- 2017-12-29关于河源市东江公证处更名为河源市河源公证处的公告
- 2017-12-20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 2017-12-18河源市司法局对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政务五公开
便民信息
公证业务 职能介绍
公证业务 职能介绍
公证管理科 职能介绍
指导、监督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依法承担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公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证员专业培训、奖惩及公证宣传等工作。
科长:朱秋丽
办公电话:(0762)3820028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邮编:517000)
河源市公证处 职能介绍
河源市公证处为市司法局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办理公证业务;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合法、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等法律服务。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实施公证法律监督。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纠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主任:何杏明
办公电话:(0762)3820083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邮编:5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