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2018-01-12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管理办法(试行)
- 2018-01-05河源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公示
- 2017-12-29关于河源市东江公证处更名为河源市河源公证处的公告
- 2017-12-20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 2017-12-18河源市司法局对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政务五公开
便民信息
河源市司法局职能
河源市司法局职能
河源市司法局职能简介
河源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直属行政单位:
(一)河源市法律援助处
(二)河源市公证处
(三)河源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河源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直属社团组织:
河源市律师协会
河源市司法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20001 0762—3820010
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负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办理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
(十)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